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在2015-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及其他有关项目中建设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二、工作要求
(一)请组织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填表说明(附件1),填写智能制造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评估表(附件3至6)。
(二)请于2018年1月31日(周三)前将评估情况(附件2至6)电子版发至邮箱:dongting@miit.gov.cn。
三、联系人及电话
部机关相关司局联系人
安全生产司:肖月华,010-68205380;
原材料工业司:张绪武,010-68205562;
消费品工业司:李强,010-68205680;
电子信息司:杨旭东,010-68208286;
装备工业司:董挺,010-68205630。
技术支撑联系人
赛迪研究院:左世全,15101562481;
尹峰,15718816625。
电子标准院:郭楠,13426223710;
于秀明,13810018233。